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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污染防治法 · 亚拉中国

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/ Law 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ater Pollution

颁布日期: 1984-05-11 ✅ 生效日期: 2018-01-01

📝 概述

本法保护河流、湖泊、地下水和饮用水免受工业、农业和生活污染,规定排放标准、许可和“河长制”,涉及工厂、农场和处理厂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排放工业废水须持许可并达标后方可排入水体。
• 严禁向河流或地下水排放有毒有害物质。
•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周边活动实行严格限制。
• “河长制/湖长制”使地方负责人对水体洁净直接负责。
• 大型农场和畜禽养殖须处理废物以防水污染。
• 处罚包括按日累加罚款、停产及承担赔偿和清理责任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如果你的工农业项目靠近河湖,排水须经许可并处理,绝对禁止倾倒有毒物质。饮用水保护区极为敏感。罚款可按日累加直至改正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/ mee.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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