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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投资基金法 · 亚拉中国

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/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Law

颁布日期: 2003-10-28 ✅ 生效日期: 2013-06-01

📝 概述

规范公募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、以及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义务的法律。旨在保护投资者并确保基金财产与管理人自有财产分离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区分公募基金(向社会公开募集)与私募基金(向合格投资者募集)。
• 对基金管理人课以忠实、勤勉义务,须为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事。
• 基金财产在法律上独立于管理人和托管人财产,不得用于清偿其债务。
• 托管人(通常为银行)保管资产并监督管理人行为。
• 要求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和财务报告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购买中国基金份额前,确认其已登记并持牌,阅读招募说明书及风险政策。基金财产在法律上不受管理人债权人追索,但市场风险仍由你承担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npc.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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