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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· 亚拉中国

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/ Regulations on Paid Annual Leave for Employees

颁布日期: 2007-12-14 ✅ 生效日期: 2008-01-01

📝 概述

赋予职工带薪年休假、且随累计工龄增加天数的法规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。
• 天数:累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为5天,满10年不满20年为10天,满20年为15天。
• 按累计工作年限计算,而非仅在本单位的时间。
• 未安排休假的,未休天数通常按三倍工资支付。
• 法定节假日和病假不计入年休假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年休假是权利而非恩惠,其天数取决于你的累计工龄(有时含境外工作,须能证明)。若公司拒不安排休假,你可能获得三倍工资。请保留以往工作经历的证明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State Council / mohrss.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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