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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· 亚拉中国

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/ Regulations on Customs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

颁布日期: 2003-12-02 ✅ 生效日期: 2004-03-01

📝 概述

允许权利人向海关备案以在口岸拦截侵权货物的法规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商标、专利或著作权人可事先向海关备案。
• 海关可在进出口环节扣留涉嫌侵犯已备案权利的货物。
• 扣留前权利人可能被要求提供担保以覆盖可能损失。
• 查获的侵权货物可被没收销毁。
• 保护仅在口岸环节,不能替代境内诉讼。
• 对制造商和出口商保护品牌或打击仿冒很有用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若你拥有商标或从中国出口产品,向海关备案以便在货物过境前拦截仿冒品。这是有力的预防手段,但仅在口岸环节起作用,你仍需在境内通过诉讼维权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/ customs.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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