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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· 亚拉中国

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/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Housing Provident Fund

颁布日期: 1999-04-03 ✅ 生效日期: 1999-04-03

📝 概述

由单位和职工按相同比例缴存、用于住房的强制性住房储金制度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本地职工强制缴存,单位按与职工相同比例缴纳。
• 余额可用于购建、租住房屋或申请低息住房贷款。
• 外国人参加各地不一,有的城市允许,有的不允许。
• 允许外国人参加的地方,永久离境时可提取余额。
• 即使更换工作,余额仍归职工所有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住房公积金类似住房储蓄账户,单位大致按你的缴存额匹配。并非所有城市都允许外国人参加,应先咨询。若已参加并将离境,走前提取余额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State Council / mohurd.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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