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形:客户签了一份格式服务合同,其中小字写着:“公司对任何损害概不负责。”损害发生时,公司援引该条。
适用法律:一方预先拟定的“格式条款”受规制:拟定方须对免除自身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作合理提示,否则不构成合同内容;免除自身重大损害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;有歧义时作不利于拟定方的解释。
结果:法院认定该概括免责条款无效,判公司承担责任。
📄 合同 · 警示案例
抹掉你权利的小字条款——可能无效 · 亚拉中国
🤝 适用法律: 民法典(格式条款)/ Civil Code (Standard Terms)
没人提醒你、还剥夺你权利的格式条款,能约束你吗?
为一般性教育示例,非真实具体案情,亦非法律意见,仅供警示参考。具体情形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🎓 启示 / 经验教训
启示:签了字未必都有效。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可能无效,尤其是从未向你提示过的那些。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